我公司本着"公开、公平、 公正、合理"的原则和"诚信为本、服务至上、严谨高效、科学公正"的经营理念,竭诚为客户服务。
一、 我们受到委托方委托10分钟至48小时内(视出险地点具体拟定)派员到出险现场进行公估工作,并告知委托方,负责该项委托的公估师姓名及其他有关事项,如需聘请专家事先经委托方同意。
二、 我们现场勘察后3至7日内(接收交警等执法部门相关裁决后2日内),向委托方出具初步(等待裁决时)或正式公估报告,正副本各一份,陈述有关出险过程、事故原因、保险标的损毁情况、损失清单,残损鉴定,保险责任及估算或最终损失金额等内容。
三、 完成公估工作后2日内,向委托方出具最终报告书,正副本各一份及附上有关材料。
四、 公估进行中,我们将随时向委托方汇报赔案进展情况。
五、 若赔案未能于收到委托方委托后15日内结案,我们将每隔5日向委托方汇报赔案进展情况及未结案原因。
六、 除委托方书面指示外,我们不会代表委托方向被保险人、或其代表、或第三方做出任何赔偿或拒陪的承诺。
七、 若委托方需要,我公司可出具中英文公估报告。
八、 除对各委托出具报告外,我们将于每季结束后5日内,向委托方递交委托未决报表, 内容包括:
1. 我方理赔号
2. 被保险人名称
3. 保单号码
4. 出险日期
5. 出险险种
6. 委托方理赔号
7. 初步报告日期
8. 损失预备金
9. 未决原因
我公司将信守承诺,履行职责,竭诚为您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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